我们家是平凡人,别想着找一个什么修武界的人,修武的人是非常烧钱的,小心你辛苦赚的钱都烧给别人了。

      这个人,一看就是图我们家钱的。”严欣怡的母亲指了指苏歌说。

      严欣怡跺了跺脚,郁闷的喊道:“妈,你胡说八道什么呀。”

      “我有说错吗?你自己看看他的穿着打扮,脚上穿着一双杂牌子的凉鞋,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还有一条明显就偏短的衬衫,这衬衫都穿了好几年了吧,这样的人不是图我们家的钱是什么。”

      苏歌只是微微笑了笑,并没有反驳什么。

      的确,苏歌全身上下加起来,恐怕真的100块都不值。

      脚上那双凉鞋是他上高三的时候买的,都穿了一年多了,牛仔裤是他高二那年买的,至于身上穿的衬衫,那更不用说了,是离家出走后,高一的时候买的,因为那个时候还比较矮,现在长得比较高了,所以这条衬衫明显偏短了。

      无论横看竖看,苏歌都是一个穷鬼。

      这些日子,虽然苏歌获得了一些钱财,可是苏歌从来没有在自己身上下功夫,还是以前的衣服,难怪严欣怡的母亲一见苏歌就如此的嫌弃。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个门铃声。

      严欣怡的母亲顿时笑道:“小黄来了,我今天特意买了羊腚回来,就是想做给小黄吃的。”

      严欣怡的母亲高兴的跑到外面打开别墅的铁艺栏杆大门。

      一个长得有1米8多,头发梳得油光滑亮,身上穿着干净得体的西装,还系着一条蓝色的领带,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真皮皮鞋。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的两只手上还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伯母,我来你家讨饭吃了。”

      那个男子走进来后,立刻笑呵呵的说道。

      “小黄,你这么客气干什么,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我女儿还有劳你来爱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