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纳村,蓝天白云。
整🌕⚦📪个人都显得脏兮⛜🛓🛻兮的戈登,从空艇上冲下来。
这半个月来,他的心思一直🐳沉🀢浸在对“勇气”的体悟上🐟。
眼下终于有所成果,放松下心神,才🌨🁥🇺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就没清理过装备,身上这套贝尔纳防具都已经臭了。
也难怪猪扒一直捏着鼻子,离他远远的。
一路跑回小屋去,好好洗了个澡,那身湖满血污的贝尔纳防具被他脱下来,和破破烂烂的贝尔纳大🂶📑剑堆在一起。
晚点儿还给首席研究员他们去。
看着那堆蚊蝇围着乱飞的玩意儿,戈登不由咧咧嘴,他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首席研究员满脸嫌弃的场景。
这套装备大概率会被直接废弃掉,不过对方应该还不至于让他赔钱,那一大堆的大怪鸟素材,也早就够赔的了⛹。
好🌕⚦📪好刷洗一番过后,戈登换上了🞈💋一🝜身干净衬衣,坐到书桌前。
他打算休息两天,把这段日子以来的修行🆥👩体会好好整理总结,记录下来,然后再进入下阶段的实战修行。
展开😔一卷崭新的羊皮纸,又轻手轻脚地捏起一根羽毛笔,沾了点墨水,戈登开始思考该如何下笔。
直到墨水都滴到纸张上了,他都没能🌨🁥🇺想出🆥👩来🚧,这第一句话该怎么写。
把羽毛笔插回墨♑🇰水瓶里,看了眼自🝜己布满老茧与伤疤的粗糙大手,戈登苦恼地挠了挠头。
普通人抬都抬不起来的沉重大剑,在这双手掌间轻巧得和羽毛笔似的,但若是真捏上了羽毛笔,只是小心控制力道不把笔杆捏断,就已经耗费🛠🝲了他大部分的精力。
他🌕⚦📪不是文盲,甚至挺喜欢阅读的,但真不擅长写作。
或许应该像😥伯纳前辈那样,东一锤西一锤想到什么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