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小酒馆,很明显生意不如别家的红火,店里的烛台都没舍得多点几根,一个掌柜的拄着下巴对着账本似睡非睡,一个伙计无聊的一个劲儿瞅门口嘴里还想招惹是非。
一个顾客都没有,还牛气的看不起要饭的,就配被喊一声“喂”。
“野猪肉?”似睡非睡的掌柜猛然惊醒了。
“是呢,大黑山里的小野猪,贼鲜嫩,全京城只此一家,所剩不多,请珍惜机会。”
李华根本就没打算做野猪肉买卖,这不是伙计狗眼看人低自己就借势让他看看是不是要饭的么。
果然伙计一脸的不乐意,凑在一边说“咱内城的达官权贵谁家吃猪肉啊?埋汰人!”
这年头权贵们不吃猪肉?可明明沐扬在自家吃排骨吃的舍不得回家,小宝也没说过这类的话。
听伙计这口音,明显不是本地人,把内城说成是“咱内城”,征询过达官权贵们的同意了么?
掌柜的倒是识货,叫李华放下竹篓子,举着烛台验看。
“只可惜量少……怎么卖?”
李华有点儿出乎预料,直接喊出高价儿“小野猪不好得,这些肉您得给十两银子,不议价儿。”
李师父已经决定再也不喜欢铜板板了,以后出手必要见银子的。
爱买不买,给少了姐不侍候。
原先猎户村那起子还肯在集市上直接出售野物,现在跟李华合作做起了烧烤生意,野物的肉全留给自己烤串儿,卖不掉的也有调料腌渍处理,只对外销售野物皮。
所以,野猪肉涨价,不议价儿!
这还是在城门口给三子留了几块肉的缘故呢,要是头完整的小野猪,李华敢要二十两。
因为,掌柜的竟然直接掏银子了,叫伙计“小六儿,送后厨上再收拾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