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易锦点名要的那些家具,沈行知还带回来一个梳妆台。梳妆台有三个小抽屉,最重要的是有一面大镜子,女人都爱的东西。
以前的易锦是不在意外貌的,但现在的易锦……沈行知觉得她八成会喜欢。
“挺快呀,”易锦稀罕地东摸摸西看看,“把这些家具摆好,家里就不会显得太空旷了。”
她再用心捯饬捯饬,生活环境会好很多。
活着就是为了舒心嘛。
帮沈行知搬家具的有于德才,虽然沈行知刚打了他,但他还是喜欢往沈行知身边凑。一来他和沈行知也认识有几年了,除了沈行知他没有朋友,二来他的确很佩服沈行知。
沈行知是所有知青中适应最快的人,几乎没有过渡期,直接放下书本投入到干农活中。
他的存在充分证明了,聪明的人能文能武没有短板。
看见易锦,于德才眼前一亮,两三步跑过来,上下打量她,“呦,易锦怎么了,打扮得这么好看,有啥喜事?”
有了挨揍的经验,嘴贱的话于德才不敢多说了吗,他算明白了,沈行知对易锦比对凌心上心。
也不知道他和凌心的那些事是咋传出去的。
恩……他应该功不可没。
易锦不太喜欢于德才,态度相对冷淡,“这几年一直没买过衣服,今天买了两件新衣服而已。”
“人还真是要靠衣服衬啊,这也太好看了,一下子就像城里人了。”于德才啧啧称奇。
虽然以前的易锦也好看,但总觉得有土腥味,现在可真是不一样了。
大约是于德才的反应过大,正在屋里撸袖子干活的沈行知听到声音,余光不由得瞥了过来。这一瞥,神色也着实凝重了下,眼前的易锦惊艳若天仙。
时尚、自信、温柔,集结了所有美好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