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左侧的颈动脉,有两个血色的窟窿,死者肌肤苍白,似乎有挣扎的痕迹。
并且叶修文认识这个人,他是跟着叶修文一起乘坐飞机来到这里的那个梳着背头的男人。而且叶修文自打他眼镜的反光处,看到了这个人在飞机上看不健康的东西。
叶修文对这个人没有什么好感,但不想却客死他乡。不过也好像不完是,因为这个人的肌肤除了古铜色还有点黑。头发也是黑的,微微有些卷发。
叶修文想了想,觉得这个人,可能是混血人。
叶修文在他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他的钱包,里面有证件。
这个人叫做‘汤姆斯’,是北美人。而这就难怪了,他的肌肤为什么会有点黑。
“一个北美人到‘吉隆’来做什么?”
叶修文奇怪,然后翻起了‘汤姆斯’的尸体,发现下面的图案很完整,也就是说,这里并非是第一案发现场。而且‘汤姆斯’的笔记本电脑也不见了。
“怎么回事?哪里死人了?”
正在这时,酒店内的保安以及执勤的警察一同闯了进来。而但见叶修文手里拿着‘汤姆斯’,其中一个警察便端起了枪。
“不要误会,我只是房客,听闻酒店工作人员发出惨叫,过来看看。”叶修文解释道,但那个警察根本不信,让安保人员去询问那个酒店的女服务员。
一会,那个警察还有安保人员回来了,在那个拿枪指着叶修文的警察耳边耳语了一阵,那个警察这才把枪放下。
不过他还是问道:“请问刚才去了哪里?”
“哼哼,他刚才是与‘德姆伊’将军在一起。还有我们都在,......哼哼哼!......”
正在这时,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衣着妖艳,浓妆艳抹的女人,竟是‘一支玫瑰’。
叶修文冲着‘一支玫瑰’报以微笑,说了一声谢谢。
而那个警察想了想,却只能作罢。因为‘德姆伊’将军可是‘吉隆’最高的指挥官。连市长都要听他的。又何况是他这个小小的警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