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结束之后的第三天,卓一凡才返回学校。

    刚一进教室就被田瑞一把拽住,“你小子这两天去哪儿了?打你电话总是关机。你知不知道,丁玲回米国了。”

    卓一凡面色如常地点了点头,“我知道。”

    田瑞楞了一下,“我去,你小子真沉得住气,我原来还以为你两已经有点那啥了,怎么说走就走了。”

    卓一凡苦笑,“什么叫那啥,你把哥们想成什么人了。”

    十多天没见,班里的人看待卓一凡的神情像是又回到了从前。在他们的眼里,卓一凡只不过是交了狗屎运,赚了那么一点‘小钱’,为了羞辱齐伟,把自己全部败光之后,也就回复平庸了。

    卓一凡自然看得懂,也不以为然。继续着自己的本色,认真地上课,放学之后依旧在食堂里打着清淡的素菜,波澜不惊。

    周四的上午没课,卓一凡忽然兴之所至,花80块钱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慢悠悠地骑着赶往林依依所在的外语学院。

    昆山市的外语学院在全国来说,只能算得上是二流。即使如此,还是吸引了很多富豪的二世祖来这里就读。

    因为学院的要求没那么高好毕业,也因为这里的美女多。

    年轻英俊的英语讲师正在深情款款地用英文朗诵着十九世纪一位国外作家的诗词,真的是悲悲切切,让班里很多的白菜为之动容。他不动声色地看了看前排最中间的位置,被称为校花的林依依就坐在那里,也是一脸的凄怆,心里便是一阵得意。

    以他风流倜傥的外表和锋芒毕露的才学可以轻而易举地俘获大批花痴少女前来旁听,唯独林依依不为所动。

    他只好安慰自己,林依依其实早就被自己打动了,只不过不肯表露出来而已。装清高装矜持,也不过是为了博得他的好感罢了。

    这种小伎俩也许能让其他男生神魂颠倒,不过在他眼里只是雕虫小技而已。

    视线掠过一众含情脉脉的白菜,最终锁定在一个最后排坐在角落里,他从来没见过的男生身上。

    那家伙一身加起来也超不过两百块的地摊货,手里还装模作样地拿了一本自己正在朗诵的文集,一脸专注的神情,与班里其他百无聊赖偷着玩手机的男生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偶尔抬起头看一眼,也是在看林依依,这让李默林心里感到一阵不爽。

    讲到文集最精彩的地方,李默林故意停了下来,以惯有的富有磁性的声音道:“下边的一段,是我认为最为精彩的一段,作者把自己精彩纷呈的感情生活渲染地如歌如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