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

    她问。

    秦拓海瞧一眼,眼里露出自豪:“去互市采买皮子时,瞧见他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小崽子眼里带着凶,像小狼崽子一样就带了回来。

    他爹娘是纯汉人,被那些劫掠的带那边生活,带回来后,我就给他起名叫秦铮,他聪明的很,学东西也快,短短一个月学会认得经常用的字,还会穿衣用筷子,就是不会梳头。

    改日寻个人教教他,这次你小舅出门带着,他可立了功了,最早发现劫匪埋伏,若是去了战场,最起码也能当个出色的斥候!”

    苏宁华又瞧了几眼。

    秦铮还带着少年才有的瘦,身板倒是笔直。

    像是蓬勃生长的小白杨。

    她说道:“既然这么有本事,那就得多给机会。”

    “从互市带回来的,不太好整从军之类的,上头也不会轻易用,顶多让他当个大头兵,上升机会怕是会被截。

    要不,宁华你把人带侯府去,他敏锐有急智或许还能帮到你。”秦拓海说。

    苏宁华思考一番,摇了摇头:“秦家生意到了关键时候,大舅温和,小舅机敏,但是都不够凶,没传承到您的威严,秦铮这方面正好可以补位,等皮货买完了,我寻个恰当机会,看看能不能安排。”

    秦铮是从边塞过来。

    入京时间还是短了些、侯府陆青崖那边可是有很多需要保密的东西。

    她行事也需谨慎。

    除非手里当真无人可用,不然,不会动用秦铮。

    即使动用,也得做个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