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碗面,胡喆吉吃着吃着嘴里渐渐没了味道。
两只石膏娃娃就在自己面前,耳边徘徊着沈烨出门前说的话,他就这样抛下一个难题扬长而去。
这算是难题吗?
明明只需要一个摇头或者点头。
可简单的答案背后何曾是轻而易举。
沈烨到了公司以后,发来一张图片,配文是:我到公司了。
那张图片是怼着办公桌拍的,入境的有电脑和几个钢球摆件,但是胡喆吉的目光全在图片的下半部分——沈烨的长腿自然交叠在一起,很好看。
胡喆吉很喜欢关注沈烨的腿,虽然他一直是知道沈烨的腿部比例很完美的。但是双腿受伤以后,他不知不觉养成了看人先看腿的习惯。
这个他从未跟沈烨提过,沈烨也肯定不知道自己的腿竟不知何时开始已经被胡喆吉视奸了无数次。
“好。”
胡喆吉回复了他一个字。吃完面,他拿起桌上的石膏娃娃,将它们一齐搂在怀中,仔仔细细顺着颜料的纹路,抚摸了一遍又一遍。
……
每当迷茫的时候,他总会去找些事情做,但是……现在能做些什么呢?能找的朋友此时都在上班。不想看书,不想看电视,不想玩乐器……
一个人出去走一走,透透气吧?可那样太辛苦了,一点一点摇着轮椅走那么远的路,要跨越那么多的障碍。
所以,此时此刻的最佳选择似乎是打字无疑了。
快要过年了,他在网上看见过很多书迷在期待小说的番外篇,这几天忽然有了灵感,他向来喜欢在天气好的日子里写东西,今天阳光很好。
他把轮椅慢慢摇到阳台边,还是在老地方,打开电脑。但是首先做的并不是写文,而是找到一个名为‘日子’的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