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秦燕隅耳边不停响起当铺老曹的话。
老曹对🕤那🜾🇭支钢笔印象深刻,威迪文的限定刻字版钢笔,只在09年发行过,作为一个收藏钢笔的爱好者,以接近原价一半的价格回收是一件足够沾沾自喜的事。
大概正因如此,他对当年典当掉钢笔的人记🁘🆇得清楚,回忆着是在一年的冬天,一个年纪不大的女生在他简陋的摊位前驻足良久才开口询问,对方大概不太懂行情,可能知道手里🁙🆐🎭的东西看着华贵价值不低,但报出来的价格还是让老曹觉得捡了大便宜。
他摊位虽小🜞🃏,但却识🝨🍪货,当时毫不犹豫🐹🄰就收下了,既喜欢那东西,又想着过段时间转手出去至少也能小赚一笔。
但事实证明他失策了,小城的人消费观念没🁘🆇那么超前,一支钢笔动辄抵得上一个月的工资,谁见了都摇摇头,所以那支笔很久都没有转手出去。
几年后,他在二手商品城的摊位变成了巷子里一家独立店铺,他也早早将那支钢笔忘在脑后,只放🀧在某个不太显眼的角落,也没有想过哪天能卖出它。
直到某一天,有个人突然踏进店铺,大概是直奔自己而来,🏇一见面♯便问他还记不记得那支钢笔。
老曹见对方神色着⚊急,一开口就要赎回笔,便知道她就是当年那个♯当掉钢笔🗨的人了。
但他是做生意的,不可能做亏本的买卖。
最后,那支钢笔以一个他极☵为满意的价格转手了出去,🔽🆃准确说,是♯物归原主。
秦燕隅问过他,那个女生长什么样。
“个子不🜾🇭矮,带着个围巾挡住了半张脸,只看到眼睛挺大,别的……不记得了。”
他反复琢磨这句话,老曹口中的人💏,是送笔给戚寒🞘🔗烟的朋友吗。
可如果她的朋友就是自己所知道的那个人的话,那对方又为何要骗她是偶然看到的,并把赎回的笔送给戚寒烟🂉呢?
那未免毫无道理。
秦燕隅深刻地意识到,或许戚含烟口中的事🁘🆇实和真相完全不同。⚠
老曹没🕤必要🜞🃏撒谎,但戚寒烟又♃🅱有什么理由哄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