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文化小说网>玄幻小说>牛奶榨汁机PO > 三十四章 : 你想好怎么花了吗
    但无论是哪一种投👭🌇资人、哪一种分配方式,影片的版权肯定是归大娱乐公司所有,这点一般都是毫无商量余地的🁳!

    然而《武林之梦》就出了个奇葩,丰锐影业💤📰从头到尾都没当一回事,只顾着恶心其他四大和宣发费里抠钱了。

    你看看,当时连剧组的情况都是漠不关心。因此签合同的时候,同样随便那么一签,根本没准备这跟风大烂片的成功,也就不在乎那些所谓的版权🝰🎶🕢,于是就在合同的签订中,忽视了某些细节。

    首先就是版权归属。按照一般默认原则,确实应该归属于丰锐影业。但合同里根本没写清楚这😢🃈🕲一♐🇦🚰条啊?万一组局的曹落山提出异议呢?说实话,就算官司最后能打赢,也够让丰锐影业喝一壶的。而且拖个好几年,就做不到趁热打铁,那还出不出续集了呢?

    因此丰锐影业就是快刀斩乱麻,迅速的找到了曹落山,提出了私📗下解决,听说最后花了150😢🃈🕲0万。曹落山当然选择了笑纳。就不说能不能夺回版权的一半,他以后还要在娱乐圈里混呢,根本就不敢得罪死丰锐影业。

    总算解决了第一个问题,现在就需👆🆩💋要解决第二个问题——另外两个投资人,鼎尊集团和万小俊的分成呢?🁵🊅🍷

    这回就稍🇩🛊好一些,起码写进了合同。合同里写🂐明了“国内收益按比例分成🍚🈩🁀,国外以及周边归版权方所有”。

    按道理来说,圈内人都会理解成为,这就是一年内国内票房的分成。但匆匆签订合同🌀的时候,就用了曹落山带去的标准格式合同,也没用丰锐影业的霸王格式合同,于是这个条款同样很模糊。那么广告商的赞助费算不算国内收益?电影频道和网络播放权算不算国内收益?还是算周边呢?

    同♳样很具有争议性👭🌇。别忘了,这是涉及到好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分配问题。买凶杀人可能够夸张,但打官司的🁳动力肯定已经足够了。

    在这里,顺便解释一条法律知识。在双方具有争议的情况下——《宪法》大于基本法,也🁕就是《刑法》和《民法》大于行业法大于地方性法规大🈓♥🊡于政府行政🊙🐬命令大于行规大于社会习俗道德。

    显而易见,在这里有了争议,因为有行业默认,别管是不是利用自己地位的霸王条款,但在诉讼中,丰锐影业是很有利的。但想完全赢🄋🟒也不可能,多少还是要吐点血出来🀟。

    因此说,双方最后还是选择了协商解决。经过一番闭门商讨,最后总算是各退让了一步。除了一年内国内票房以外,还算进去了赞助费和电影频道的收入。但大头网络播放权就归了版权方,也就是归了丰锐影业。不过在以后的续集2、续集3中,鼎尊集团和万小俊就享有最高各10的投资比例,同样是按照这次的优惠条件来分🞂👓🈛配。

    反正这么说吧!就是丰锐影业负责签约的🊃人一个疏🉃🄪忽,导致本😐方的利益“巨大损失”,应该这次又会开除几个人吧?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细节决定成败!

    如果🛺♸🍎丰锐影业内部管理严格一些,签约♗🈦🀢程序严密一点,签约的人多些责任心,法务部门重视一点,说不定就没这么多的后遗症。这可是起码多花几千万买来的教训!

    不过这还没完,别忘了,还有陶雪盈利的10和霍冬盈利的3呢📗?同样是没有附加的细则,这又该怎么算呢?

    国内的票房盈利分成,这肯定是毫无疑问🊃的,赞助费和电影频道,那也可以勉强算进去。但其他那些就有的是扯皮了。如果打官司🍖🈅的话,多少能够拿到一些,但肯定不会拿足。